关于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军队有关卫生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的问题,切实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做好儿科、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现将《“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5年4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儿科、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相关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进一步提高儿科、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增强群众获得感。到2027年,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在市县内得到解决,重大疾病在区域内得到救治,儿科就诊连续性、便利性进一步增强,就医感受度明显提升。精神专科医院以及规模较大的相关医疗机构普遍开设心理门诊、睡眠门诊等,医务人员普遍关注患者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常态化开展,社会公众对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认知和自我调适能力提高,社会歧视和病耻感减轻,主动就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行动范围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军队有关单位,下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儿科服务重点任务。
1.增加儿科服务供给。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及三级中医医院结合专科基础和所在地儿童就医需求,科学规划设置儿科门急诊和病房,配备儿科医疗力量,实现2025年11月底前,全国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三级中医医院和二、三级妇幼保健院均提供儿科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儿童常见病诊疗培训,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通过全科、中医科等科室医务人员提供儿科诊疗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独设置儿科。到2025年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儿科常见病诊疗服务比例达到90%以上。
2.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鼓励地级市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儿科牵头组建儿科医联体,分区包片覆盖网格化布局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级医院要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帮扶指导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儿科服务。强化医疗机构间的儿科协作,向基层下沉儿科医疗资源,促进儿科共建共享。到2027年,以地级市和县(市)为单位,实现儿科医联体全覆盖。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儿童医院和国家中医儿科优势专科所在医院全部牵头组建儿科医联体,辐射带动地市级和县级医院,开展儿科专业培训,强化儿童疾病标准化、同质化诊疗和管理。
3.构建儿童重大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围绕儿童重症、肿瘤、血液病、罕见病、感染等重大疾病诊疗需求,依托省内高水平医院牵头构建省级儿童重大疾病诊疗协作网络,覆盖所有地级市和县(市)。建立协作网络工作机制,完善儿童重大疾病管理制度,提高儿童重大疾病识别、诊疗水平。到2027年,以省为单位,实现儿童重大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全覆盖。发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各区域和各省的儿童重大疾病救治水平,促进儿童重大疾病在区域内得到救治。
4.提供全流程的儿科服务。引导紧密型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儿科医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提高儿童签约服务覆盖率,为儿童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服务。探索构建医疗、预防、照护协同的儿童健康管理模式,发挥家庭医生承接下转患儿、主动参与随访和健康管理的作用。医疗机构要建立0-3岁急